為加強我院學風,、校風建設,,弘揚集體主義精神,,培養(yǎng)學生的團隊意識,激勵廣大學生努力學習,,奮發(fā)成才,特制定本辦法,。
一,、評選對象
大二、大三全日制班集體,。二,、評選時間、辦法和比例
1.評選工作一學年進行一次,,春季學期9月-10月進行,。
2.各二級學院黨總支成立評審小組,學院成立評審委員會,。各班級在進行全面工作總結的基礎上,,由評審小組根據評選條件組織進行評選及第一輪公示。無異議后將評選的結果上報學院評審委員會審查,。評審委員會審核后在全院范圍內進行第二輪公示,。
3.評選比例為各二級學院大二、大三總班級數的8%-12%,。
三,、評選條件
1.有一個政治堅定、團結協作,、以身作則,、聯系群眾、積極肯干,、模范帶頭的班級領導核心,。能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,結合 本班實際,,在班級中積極開展思想工作并取得明顯成績,。
2.具有講文明、有禮貌,、團結友愛,、尊師愛校、愛護公物,、遵紀守法,、關心集體,、奮發(fā)向上的良好班風,能積極參加各項活動和工作任務,,并獲得各種獎勵,,受表彰學生數較多。
3.具有刻苦鉆研,、勤學好問,、互相幫助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學風,。課堂紀律好,,學習成績優(yōu)異,技能水平高,,無考試作弊,。
4.全班同學都能自覺遵守校規(guī)校紀及其他一切規(guī)章制度,本 年度班級所有學生均無違紀現象,。
5.能保持所負責教室,、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區(qū)的衛(wèi)生清潔,衛(wèi)生檢查評比名列前茅,。
6.“品端”綜合素質評價每學年匯總積分在600分以下的學生比例達到或超過10%的班級將取消參評當年度優(yōu)秀班集體
第四條 表彰與獎勵
學院統(tǒng)一發(fā)文表彰,,二級學院負責具體組織表彰大會等事宜。
附件:
青島職業(yè)技術學院“先進班集體”審批表
(20 —20學年)
二級 學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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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(yè) 班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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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事跡 |
(此處列主要事跡點,,須另附2000以上字的事跡介紹材料) |
二級學院評審意見 |
黨總支蓋章: 年 月 日 |
學院審批意見 |
學院蓋章: 年 月 日 |
說明:此表一式兩份,,二級學院、學院檔案室各留存一份,。